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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法院一小时审结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发布时间:2012-11-13 10:16:11
本网讯(赵芳 李平蓝)
“没想到法院一个钟头就帮我了结了后顾之忧”,拿到调解书的邓某感激地说。11月13日,江西省抚州区黎川县人民法院启动立案调解程序快速审结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邓某与尧某于2011年12月经协议后离婚,约定7岁的婚生儿子由邓某独立抚养至能独立生活为止。之后,邓某带儿子一同外出务工。期间,邓某结识了一名外地男友,并打算与男友结婚,但担心男友不喜欢自己带孩子出嫁。而尧某此时仍在本地工作,不但经济上有能力抚养孩子,而且孩子的生活、学习更有保障。考虑到儿子的身心成长,邓某和尧某经协商均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并决定到法院办理法律手续。 按照一般民事案件流程,从立案到结案有一定的期限,但邓某只请了3天假,时间非常有限,儿子也要尽快安排人照顾。通过立案法官的引导,两人均自愿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限,法官启动立案调解程序当即安排审理,邓某与尧某就婚生儿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从立案到结案前后仅用了不到一小时。 今年以来,黎川县人民法院针对简单的婚姻家庭纠纷、小额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尽可能的适用立案调解或速裁程序审理,尽量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结案,不仅有效地提高办案效率,而且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最大便利,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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