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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骑车流窜疯狂盗窃 获刑四年罚金一万
发布时间:2012-11-13 08:35:57
本网讯(胡彩云)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胡某系歙县桂林人。自2011年下半年起,胡某骑摩托车流窜于歙县桂林及绩溪临溪各自然村,趁家中无人之际,采取溜门、翻墙等手段,入室盗窃8起,盗窃现金人民币15960元。有的村庄甚至连续数日内好几家遭窃,一时间弄得人心惶惶。今年6月5日下午16时许,胡某故伎重演,在绩溪某村入户盗窃得手,正准备逃匿时,失主入门,胡某慌不择路,当即被失主及同村村民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胡某多次入户行窃,应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悔罪,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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