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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男子乘大巴车运毒送货上门获刑十五年
发布时间:2012-11-13 11:10:30


     本网讯(李彦)   明知贩毒有罪,永州男子吕山仍然铤而走险,多次跨市到湘潭“做买卖”,最终受到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的制裁,被判入狱十五年。

    2012年5月,吸毒女章红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叫“军军宝”的永州网友。“军军宝”称可以向章红提供冰毒、麻古等类型毒品。谈妥价格后,章红于2012年5月16日按“军宝宝”要求,将3900元现金存入以吕山名字开户的银行户头。“军宝宝”告诉章某,第二天便会派吕山送货给她。次日,吕山果然从永州赶到了湘潭,将10克冰毒和20粒麻古亲手交给了章红。此后,章红又分别于2012年5月26日、2012年6月1日与吕山进行电话联系,采取先银行打账,后送货上门的方式,从其手中购得冰毒20克,麻古40粒。

    2012年6月4日,章红再次将8000余元现金存入吕山银行帐户,并要他在第二天及时送货。这一次,吕山为图方便,将冰毒装入一个纸盒,通过永州到长沙的大巴车搭送到长沙汽车南站,但章红没有及时赶到汽车站取货。吕山只好于2012年6月6日亲自携带20克冰毒和60粒麻古赶到湘潭,并送到章红的住处,结果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在法庭上,吕山交待,他从2011年11月开始吸食毒品,很快就把自己的全部家当吸了个精光。为了筹集毒资,便干起了贩卖毒品的营生。他对自己四次先后来潭,共计贩卖冰毒50克,麻古120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于犯罪情节严重,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相应罚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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