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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法官监狱设公堂 倾情调解夫妻终和好
发布时间:2013-04-27 08:43:01


庭审笔录
     本网讯(冯延宏 李剑)   人常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对于办案法官来说更是如此,但凡有一丝希望,都会尽量“成人之美”。2013年4月25日上午,陕西省洛川法官驱车前往一百公里之外的黄陵监狱,对一起特殊案件进行审理。

  被告王小龙三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现在黄陵监狱服刑,其妻子李兰花因母女生活困难、家庭关系僵化提出离婚。由于被告的特殊身份,本案只能将庭审现场设在监狱。

  庭审现场,法官话语华丽、语言严谨。面对被告,法官神情严肃地说:“你当前要做的就是积极改造,悔过自新,力争早日出狱。针对妻子的离婚请求,要冷静思考、分析原因,要理解妻子女儿现在的处境,理解她们独自生活的艰难,虽然无力分担她们的痛苦,但要从思想上给予安慰,尽量通过亲情电话做好父母的思想工作,切莫一时糊涂、悔恨终生。”面对原告,法官语重心长地说:“你的艰辛丈夫肯定能够理解,都等了三年,而且他的减刑申请刚才申报,再不过一年多时间就可以出狱,你们的团圆之日转眼即至。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你们的感情并无隔阂,不看僧面看佛面,就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也不能一时错误决定,所以你要慎重考虑啊!”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也许是法官的真情所致,由于被告真情表白的流露,原告坚决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睿智的法官此刻审时度势、见机行事,继续加大思维攻势,如此反复,几个回合的耐心调解,双方当庭表示和好,看似简单而又特殊的一起离婚纠纷最终烟消云散。(文中人物系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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