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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法院将法庭搬到被告人家中
发布时间:2012-11-14 14:49:00


庭审在被告人家中进行。
     本网讯(蓝韦丽 蓝骇浪)   “被告人莫彩献,你对公诉人指控的事实和理由有无异议?”“没有。”问话的是广西忻城县法院刑庭的法官蓝骇浪,回答的是一名腿脚不方便的老人。11月13日下午,一起特殊的刑事庭审在被告人莫彩献的家中进行。

    被告人莫彩献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被告人莫彩献在事故中受了重伤行动不便,合议庭经商议后,决定以人为本,从照顾被告人身体的角度出发,不但为其指定了辩护人,还将开庭地点定在被告人莫彩献的家里。

    庭审开始后,闻讯而来的群众把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这样的庭审真是很少见。”庭审结束后,围观的群众议论纷纷,赞扬法院此举不但方便了被告人,让大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同时也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今年以来,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忻城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在未设立法庭的乡镇全部设立巡回办案点,得到群众的欢迎。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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