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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法院人性化财产保全促使欠款者还钱
发布时间:2012-11-14 15:58:42


     本网讯(郇小军)   近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张鹏将所欠原告高阳的借款67000元如数归还。

    2010年10月份,被告张鹏因生产经营资金短缺,从原告高阳处借得现金100000元,双方言明借期一年,但到了还款期限后,被告只归还了33000元,余款却至今不还。无奈之下,原告高阳起诉到法院。

    办案法官接案后,为了保证该案在审判后能顺利执结,决定对被告张鹏经营的家具店进行查封,同时办案法官为了不影响被告的正常经营活动,告知张鹏法院不贴封条,不查封固定的家具,可以正常经营,但必须保证要有价值67000家具的存在。

    在接到裁定书后,开始还有敌对情绪的张鹏竟不好意思起来,言明自己并不是不愿意归还借款,只是现在正是销售旺季腾不出时间而已,法院对这么人性化,我现在就归还借款。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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