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俩“80后”借制造事故“弄点钱花”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14 16:53:18


     本网讯(李彦)   先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再借机敲诈钱财,碰到不顺从的干脆硬抢,家住岳塘区荷塘乡的两名“80后”青年自作聪明,结果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牢笼。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判处马亮马虎有期徒刑合计四年和两年零六个月。

    为了弄点钱花,2011年11月17日上午,马亮与马虎两人经过事先商议,骑着摩托车来到人口密集的湘潭县易俗河镇百花街路口,准备以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敲诈他人钱财。不一会儿,郭某骑着摩托车经过此处,马亮故意撞了上去,郭某没有理会。见郭某并不上当,两人便骑着摩托车对其穷追不舍,最后在几里开外的一个公路桥下拦住了他。两人要求郭某赔钱,还威胁他要请人“了难”。无奈的郭某只得从口袋里掏出了500元人民币。接过500元后,马亮又强行从郭某上衣口袋里抢走了2000元现金,然后与马虎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第二天,马亮与马虎又来到易俗河镇牛头岭地段,将目光瞄准了骑着摩托车的张某。两人骑车尾随张某至湘潭县人民医院附近,与张某并排行驶。马亮故意用脚去踹张某的摩托车,然后追上去要求张某进行赔偿。在张某拿出400元现金后,马亮又趁其不备,抢走了张某手中剩下的1500元。

    经湘潭县法院审理,马亮与马虎二人因犯抢劫和抢夺罪,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合计四年和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责任编辑: 李霄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