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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翁色心起 六岁女童遭性侵
发布时间:2012-11-16 10:57:51


     本网讯(庞聪)   年近六旬的老翁酒后起色心,为满足心理刺激,对一六岁半小女孩实施猥亵。近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对被告人周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6月29日下午,被告人周某在桂平市木乐镇岭村马岭屯黄某南家喝酒后,入黄某南房间与黄某南的孙女黄某某(2006年出生)一起看电视。被告人周某趁房间没有其他人之机,伸手进黄某某裤裆摸弄其阴部,黄某某受到惊吓开始轻声啜泣,并推阻周某。被告人周某就拿出五角钱哄骗黄某某,叫其不要出声,然后再伸手进去继续摸弄。经桂平市木乐镇卫生院医生检查,黄某某外阴周边红肿、处女膜完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猥亵儿童,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周某能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淫秽行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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