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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智公司一客服协理伙同他人贪污百万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2-11-19 15:31:18


     本网讯(石岩)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原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外企服务分公司一客户服务协理利用其在该公司负责收集工资、社会保险等数据并制作薪酬发放明细表的职务便利,贪污近104万元,获刑11年。

    据悉,被告人柳迪原系中智公司外企服务分公司的一名客服协理,负责收集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手机促销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数据,并制作薪酬发放明细表,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其先后单独或勾结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使用虚增、修改社会保险及工资表数据的方法,骗取国有资产。其中,柳迪个人单独骗取公款82.8万余元;勾结时任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区市场督导员的娄敏共同骗取公款17.5 万余元;勾结时任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地区市场部经理的刘俊、经理助理韩寒共同骗取公款3.4万余元。后,柳迪、刘俊的行为分别被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并送交检察机关,娄敏、韩寒接检察机关通知自行到案。四人先后被刑拘、批捕并同案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发后,柳迪、娄敏、刘俊、韩寒分别退赔了45万元、8万元、2万元和1.4万余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柳迪单独或勾结他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娄敏、刘俊、韩寒均为共犯,应予惩处,其中柳迪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三人均为从犯。鉴于柳迪在单位自查阶段积极配合、主动交待部分事实、退赔部分赃款,在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其余三被告均系从犯,且刘俊、韩寒系自首,刘俊如实供述罪行,三人积极退赔,故对娄敏予以减轻处罚,对刘俊、韩寒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柳迪、娄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5年,刘俊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缓刑2年,韩寒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同时判决责令柳迪退赔中智公司47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娄敏提起上诉,其余三人均服判。最终,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为防丈夫找外遇,财富全部买别墅。王女士是一名全职太太,主要在家负责照顾孩子起居,其爱人则在外负责经商打拼,经过数年的奋斗,小日子过得很是不错,家庭财富也越积越多。看到周围很多人因挣钱多了丈夫就有外遇等等,王女士担心其丈夫也变坏,琢磨着将钱都用来投资买房,而且还坚持买豪华别墅。但是王女士却因这套别墅与卖方对簿公堂,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王女士诉称,2012年6月17日,她与陆某和郭某及居间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二被告将其所有的位于顺义区某别墅小区的一幢400多平米的别墅出售给她,总成交价为1980万元。双方还约定当日她向二被告支付定金38万元,双方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王女士按约支付了定金38万元。

    2012年8月15日,王女士再次应二被告要求支付定金115万元。岂料,二被告收取王女士的定金后,因王女士并不具备在京购买住宅的资格,无法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也无法办理房地产交易网签手续,从而无法完成房产交易。王女士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了北京市规定住宅限购政策,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王女士要求二被告返还定金,被告却拒绝。王女士无奈将二被告起诉至顺义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被告返还定金153万元。

    被告陆某、郭某辩称,王女士具有购房资格,中介公司在居间的时候就确认其有购房资格。双方合同之所以不能履行,是由于王女士不能按期付款,而且王女士已经出具说明,认可其违约,同意他们扣除定金,作为其违约赔偿。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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