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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田林一村支书侵吞集体补偿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1-19 16:25:41
本网讯(劳波涛)
被告人黄金梦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手续,模仿他人笔迹签字,私吞集体林地补偿款53184.6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黄金梦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09年6月25日,被告人黄金梦利用其担任田林县百乐乡八洞村党支部书记兼八洞村理财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伪造手续,模仿他人笔迹签字,从八洞村委会的帐户上将53184.6元转到其个人帐户。次日,黄金梦将53184.6元取出用于私人建房和家庭开支。案发后,被告人黄金梦分别于2011年9月9日、18日将冒领移民集体林地补偿款53185元退到百乐乡纪委并转退还百乐乡八洞村集体,2012年8月6日被告人黄金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金梦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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