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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法院执行局四天了却8户人家14年心愿
发布时间:2012-11-19 16:40:57
本网讯(通讯员 宛新云)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房管局产权登记大厅的工作人员正临近下班,8位刚办理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申请执行人围着两名法官在亲切交谈。
等了14年了,8户人家终于能拿得到房产证了,这么多年的奔波终于有了着落。 1998年7月,吴某等8户向宣城市某建设公司购买位于市区的11处商品房,并于同年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书》11份,合同约定由宣城市某建设公司将上述房屋出售给吴某等8户,吴某等8户按约分批交纳购房款,宣城市某建设公司负责于1998年12月30日前将新建房屋验收合格并交付吴某等8户使用,并为吴某等8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有关费用依照国家规定由吴某等8某支付。合同签订后,吴某等8户按约支付了购房款。 合同签订后,宣城市某建设公司及时在宣城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办理了11份房屋的产权登记证明,但未及时协助吴某等8户办理房产登记手续。2003年4月,因该建设公司企业改制,建设公司的整体资产转让给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原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印章下落不明。2004年12月,朱某在原有企业的基础上注册成立了宣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后,吴某等8户与宣城市某建设公司就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过户问题曾多次协商解决,均无果。 2012年7月,吴某等8户向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2年8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宣城市某建设公司、宣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助吴某等8户办理11处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而宣城市某建设公司、宣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10月8日,吴某等8户向宣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局长雷刚接到该8件案件后,决定对涉及民生的该类房产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立即亲自到被执行人处所送达执行通知书,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及时向宣城市房管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10月12日,在宣城市房管局积极协助下,吴某等8户顺利办理完毕11处房屋产权登记的各种手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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