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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暴利收购赃物 废品店主被禁止从业一年
发布时间:2012-11-20 14:26:59


     本网讯(杨法)   儋州一废品店主胆子太大,明知道是被盗的生产物资还予以收购,结果落入法网。近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作出一审宣判,废品店主蔡某被禁止从业并判刑。

    被告人蔡某在儋州开了一间废品收购店。2011年10月21日,废品店来了几名特殊的客人——几名驾驶三轮摩托车的妇女。她们分几批运来一千七百多公斤的螺纹钢筋连接套筒。这些崭新的部件一看便知来路不明。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蔡某仍然予以收购。第二天,这几名妇女又运来一批磨光机、不锈钢条、铝芯线等物品,蔡某仍然照收不误。就在蔡某为自己要大赚一笔而暗自窃喜时,这个在建筑工地和工厂仓库大肆盗窃的妇女团伙却露了马脚,一名在盗窃现场负责运送赃物的妇女羊某被当场抓获。拔出萝卜带出泥,蔡某还来不及将所收购的赃物倒卖获利,就落入了法网。经鉴定,蔡某所收购赃物价值人民币42000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明知他人向其销售的生产物资涉嫌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依法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元,同时禁止被告人蔡某在一年内从事废旧物品收购活动。“这是我院发出的第一份从业禁止判决。”洋浦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赵东涛说,“希望通过这例判决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加大对盗窃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开发区企业及居民的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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