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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追讨“养老金”五年未果 法官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2-11-22 15:34:57


     本网讯(通讯员 何芳华)   2012年11月21日下午,年近70的曾老太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领到了被拖欠5年的欠款,这笔钱也是曾老太的“养老金”。

    曾老太误信“好友”,于2005年将60000元借给“好友”韦丽红做资金周转之用,韦丽红一再保证于2007年4月30日之前还清欠款,否则案银行利息双倍返还。然而眼见还款期限过了一个月,韦丽红没有提起还钱的事。曾老太找到韦金红,韦丽红立下字据如果2007年4月30日前还,否则以银行最高贷款利息的4倍返还。然而再次到期后,韦丽红仍未还款,并企图一拖再拖。曾老太无奈向法院起诉,法院于2007年8月17日作出判决,由韦丽红于判决生效后十五内给付40000万欠款及相应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4倍计算。然而还款日期已过,韦丽红仍未主动还款。2012年9月1日,已近“绝望”曾老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行入执行程序后,曾老太一再请求执行法官为她追回这笔欠款,这对她来说是“养老金”,用来防老的。执行法官立即对韦丽红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其银行无存款,房子也仅够其一家居住,多次找其谈话,韦丽红都态度坚决表示没有钱,面对曾老太的一再请求,执行法官实在无法作出一纸裁定终结执行程序,于是只再次从韦丽红处做工作,通过法官几次“家访”及电话“慰问”,韦丽红终于同意想亲友借钱还曾老太,但希望曾老太能减免一些利息。执行法官将情况跟曾老太一说,本已为这次也拿不到欠款的曾老太当即表示同意,最终,韦丽红一次性偿还了50000元欠款,曾老太放弃了22250元的利息。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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