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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桌上被追欠款 牌友失面子持刀怒砍债主
发布时间:2012-11-22 13:45:03
本网讯(王永东 葛永忠)
牌桌上被追要欠款,觉得没面子,一怒之下把讨薪人砍伤,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受害人损失73835元。
2011年11月18日16时,被告人刘某和受害人刘述江等人在大城古楼朋友家一起推牌九,刘述江向刘某索要欠他的一千元钱,刘某被激怒,双方发生争吵,刘某找来一把柴刀要砍刘述江,被人抢下。后刘述江来到一小炒店门口,坐在店门口的摩托车上与人说话,刘某又找到一把刀来到车旁,持刀砍了刘述江背部一刀,刘述江赶紧跑进店内,刘某又朝刘述江砍,刘述江用凳子挡刀,又被砍伤三个手指,后双方被人劝开,刘述江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0040元。经法医坚定,伤情为轻伤甲级,伤残九级。2012年3月12日,刘某到高安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甲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其能主动投案,并供认了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刘某的行为造成了刘述江的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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