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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登记难留妻子心 妻玩失踪夫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11-22 16:42:27


     本网讯(通讯员 胡静)   夫妻相识六年同居六年补办了结婚登记,不料登记两年后老婆玩失踪,丈夫无奈诉离。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原告尧明华与被告黎丽离婚。

    2005年3月,原告尧明华与被告黎丽在上海打工认识,后就在一起同居生活,黎丽是九江人。同年12月,原告尧明华就去上海打工生活,由于被告黎丽怀有身孕就一直在家养身子。2006年6月,黎丽生育了一女孩,黎丽就带着女儿和尧明华的母亲一起到上海打工,尧明华的母亲负责照顾孙女。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本是其乐融融,可是因为尧明华母亲有着重男轻女的思想,对黎丽总是诸多意见,因为语言问题,两人沟通不来,经常吵架,婆媳关系不好。为此事,黎丽与尧明华也经常吵架,夫妻感情受影响。2011年8月,黎丽扬言要离婚,尧明华不肯。为了留住老婆,尧明华与黎丽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尧明华以为可以慢慢愈合感情,登记两个月后,黎丽称有姐妹在江苏打工很赚钱,离上海也不远,要去江苏找事做,尧明华拗不过,只好答应黎丽。但是,黎丽走后就失踪不见,尧明华到江苏及九江寻找都未果,故心灰意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尧明华与被告黎丽同居六年后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原、被告双方婚后因生育女儿,重男轻女思想导致婆媳关系不和,夫妻感情变淡,现黎丽出外打工,失踪两年,寻找无果,双方已经分居两年之久,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法院作出上述缺席判决。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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