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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两男子窃摩托后强行冲卡被抓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27 13:56:25
本网讯(周爱新)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邹军、邹正国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不等罚金。
法院查明,2012年4月6日晚上,被告人邹军伙同邹正国经预谋窜至丰城市秀市镇自来水公司院内,盗得蓝豪爵男式摩托车一辆。第二天,二被告人骑该车在江西省乐安县强行冲卡时被当地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抓获。经丰城市价格论证中心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56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邹军、邹正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窜至丰城市共同秘密窃取摩托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5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被告人有坦白情节,且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邹正国系初犯,被告人邹军系累犯。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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