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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病人强奸妇女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2-11-27 14:41:59


     本网讯(徐松胜 梁战胜)   绰号“傻孩”的精神病人崔小新曾因犯强奸妇女罪、故意杀人罪于1993年被判入狱。日前,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崔小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9月21日晚,被告人崔小新路遇患有精神病的被害人琚燕,即心生歹念,对琚实施殴打后将其强奸。次日上午,崔小新欲再次奸淫琚燕,被告人崔小新对琚进行拖拽、殴打、猥亵,致琚昏迷,后被人发现,崔小新逃离现场。琚燕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小新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且因使用暴力,导致被害人重度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经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证实,被鉴定人崔小新精神发育迟滞(轻-中度),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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