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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赌博欠钱不还 朋友因义气打伤讨债人
发布时间:2012-11-27 15:45:54


     本网讯(喻素红 彭玲)   出于朋友义气,对讨债人大打出手。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彭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尹光明(已判刑)与曾爱祥妻子经常在一起打牌,打牌中尹光明欠了曾爱祥妻子350元钱未还。曾爱祥于是打电话要尹光明还钱,并约在县国土局附近见面。尹光明遂将此事告知好友陈仉荣、陈海平、彭聪与熊城、刘亮(该二人已判刑),要他们帮忙。在商谈还钱过程中,尹光明等与曾爱祥及其带来的朋友何振等一伙人发生口角,打架。在打架过程中,被告人彭聪手持菜刀,将何振砍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何振的伤情为重伤乙级。

  另查明,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何振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被告人彭聪与被害人何振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人彭聪赔偿被害人何振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5000元。为此,被害人何振,表示对被告人彭聪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要求本院在量刑时对被告人彭聪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聪伙同他人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一人重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彭聪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鉴于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又自愿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对被告人彭聪予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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