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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入户盗窃后外逃被铁路乘警抓获归案
发布时间:2012-11-28 10:03:39
本网讯(邹清平)
丰城一男子盗窃后外逃,被厦门铁路公安抓获归案。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徐凡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查明,2011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徐凡伙同丁涛(已判刑)携带“椽子”等作案工具,骑摩托车来到曲江,通过爬围墙、撬窗户的方式,进入邓国华家,盗得人民币100余元;后又来到邻村,将胡万根家后门撬开,进入胡万根家,盗得人民币100余元。 2011年9月28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徐凡伙同丁涛携带作案工具,骑摩托车来到同田乡,通过爬墙、撬门等方式,先后进入李晓香、谢艳、王珍珍、袁胜勇家,在谢艳家盗得人民币150余元,在王珍珍家盗得人民币200余元。尔后,被告人丁涛去骑摩托车,徐凡又独自到邓鹏家盗窃,但未盗得财物。 2011年10月10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徐凡伙同丁涛携带作案工具,骑摩托车来到曲江,看见杨辉琴家中无人,便绕到后门,徐凡用“椽子”钻后门,丁涛到旁边厕所方便。此时,杨辉琴从菜地回家,发现丁涛后,将其当场抓获。徐凡趁机逃脱,后被厦门铁路公安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凡在2011年10月10日的盗窃,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凡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人名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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