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熊莺)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斌犯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
法院查明,2012年5月17日13时许,被告人熊斌伙同李和平(在逃)窜至丰城一酒店。被告人熊斌看见被害人黄文龙和胡青军等人在该酒店包间内打扑克后,就让李和平把黄文龙叫出来。李和平从包间内将黄文龙拖到酒店大厅并打了黄文龙两耳光。尔后,被告人熊斌要黄文龙上他的车。上车后,被告人熊斌无故逼迫黄文龙拿钱。黄文龙拿出2000元现金给被告人熊斌,被告人熊斌嫌少未收。当天下午,被告人熊斌一直逼黄文龙拿钱,最后逼得黄文龙找到熟悉双方的刘建军说情,由黄文龙拿1万元给被告人熊斌,被告人熊斌才同意。随后,被告人熊斌向黄文龙提供了一个农行的帐号,黄文龙通过胡青军向曾云荣借款并委托曾云荣转付1万元至被告人熊斌的帐户。事后,李和平用刀将黄文龙停放该酒店门前的轿车一个轮胎扎破。经价格鉴定,轮胎损失为660元。案发后,上述赃款由被告人熊斌的亲属全部退赔了被害人。被害人对被告人熊斌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熊斌自愿认罪、赃款由其亲属全部退赔了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以上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