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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两月盗钽粉32公斤 藏在腰间带出厂门
发布时间:2012-11-28 14:30:56


     本网讯(罗达 胡朝阳)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朱利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被告人朱利均违法所得款人民币19000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2010年10月,被告人朱利均开始在株洲硬质合金集团钽铌制品事业部高比容钽粉项目组当派遣工,负责生产钽粉。2012年5月初,被告人朱利均发现其生产厂房后的回收池有钽粉粉渣,遂起意盗窃。他从回收池内取出一些钽粉样品找到株洲市石峰区袁家湾如意废品店的老板何国良(另案处理),问其是否收购,何国良请人化验后同意收购。从2012年5月初至7月16日,被告人朱利均利用上班的时机,先后12次从株洲硬质合金集团钽铌制品事业部生产厂房的回收池用铲子捞出数量1至4公斤不等的钽粉,采用将钽粉用塑料袋包好别在腰带上带出厂门的方式,共窃取钽粉32公斤,先后12次以每公斤600元的价格卖给何国良,得赃款19000余元。经鉴定,被盗钽粉价值57600元。

    到案后,被告人朱利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利均利用职务之便,窃取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利均犯职务侵占罪的罪名成立。到案后,被告人朱利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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