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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认偷车村民暴力阻碍民警执法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11-28 15:43:40


     本网讯(通讯员 陈娟)   一村民因被指认偷盗他人电瓶车,在侦查人员侦查时,与他人暴力阻碍刑事侦查,并对侦查人员殴打与辱骂。近日,被告人汤路路、汤文军分别被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2年5月13日11时许,怀远县公安局责任区刑警三队民警周东等三人驾警车前往怀远县龙亢镇街道调查怀远县徐圩乡白湖小学一位教师电瓶车被盗窃案。这位老师指认被告人汤文军的电瓶车疑似其被盗电瓶车。在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核查的过程中,遭到被告人汤文军、汤路路等人暴力阻碍和辱骂,被告人汤文军等人并对王世民打骂,民警上前制止时受到阻碍,实习民警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取证拍摄时遭到被告人的暴力阻碍。被告人汤路路、汤文军等人暴力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间达两个多小时,围观群众数十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路路、汤文军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汤路路、汤文军认罪态度较好,且得到民警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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