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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口外出打工与人同居生子 夫诉离获准
发布时间:2012-11-29 14:24:39


     本网讯(通讯员 晏胜民)   妻子郑桂珍借口在外打工长期不回家与他人同居生子,丈夫杨福金怒诉离婚。11月28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准予原告杨福金与被告郑桂珍离婚。

    杨福金与郑桂珍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于2002年3月28日登记结婚,2003年6月15日生育一女,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自2008年以来,郑桂珍借口在外打工长期不回家,与他人同居,并于2011年11月生育一子。面对妻子的背叛,杨福金忍无可忍于2012年7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郑桂珍不同意离婚,对于杨福金所述与他人同居生子的事实更是予以否认。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现有证据证明郑桂珍与他人生育一子,足以认定杨福金主张的事实,郑桂珍对此提出的辩解难以自圆其说,令人难以信服。杨福金要求与郑桂珍离婚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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