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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哺乳摔东西打家婆 腼腆妻子变身“打女”
发布时间:2012-11-30 12:06:55


     本网讯(通讯员 元春华 罗武欧)   同居前,女友腼腆清丽,生下小孩后,“妻子”脾气暴躁,甚至殴打男方母亲。11月30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民事家庭纠纷作出一审判决,非婚生儿子由原告王强抚养,被告刘娟应承担子女抚养费26000元至子女18周岁能独立生活为止,被告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

    2009年3月,王强与刘娟经他人介绍认识。一个月后,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原告给付被告彩礼2万元、金首饰等后,双方开始同居生活。2011年2月,双方生育一男孩。生完孩子之后刘娟脾气变大,在2011年5月的一天,被告不愿给小孩喂奶,原告便劝说了几句,引起被告发脾气。原告母亲出面调解时,被告恶言相向,并对原告母亲动了手。2011年9月,原、被告又一次争吵后,被告离家出走,不愿回到家庭。期间,原告约请被告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遭到被告拒绝。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江西省2012年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为4660元,被告刘娟每年应承担子女抚养费2330元至子女18周岁能独立生活为止。本院结合被抚养人所在地的经济状况、被告的抚养能力,酌定被告刘娟应承担子女抚养费26000元。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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