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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老妇诈骗35名老年人巨额财产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2-11-30 15:16:04


     本网讯(江岚)   今年已65岁的陈荣娣近八年来屡屡诈骗身边亲朋好友等老年人钱财。近日,被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1994年11月至2012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荣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窜至丰城市老城区、尚庄街道、南昌市区等地,找到退休职工、下岗工人等多名老年人,以开办企业、承接工程、支付高额利息、入股分红等为由,以借款为名,先后骗取罗某等三十五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二百六十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荣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荣娣诈骗老年人钱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属特别严重情节,且没有退赔被害人的钱款,可酌情从严惩处。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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