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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非法持有枪支被举报 妻弟"帮忙"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2-12-03 08:42:20


     本网讯(劳波涛)   被告人兰国才接到弟弟的电话称姐夫非法持有枪支被人举报,于是前往“帮忙”将枪支拿回家,途中被闻讯而来的民警截获。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兰国才犯非法运输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2年6月1日18时许,田林县潞城乡八洞村的李胜荣携带一支长砂枪到八渡乡平楼水库找山药返回途中,与前往平楼屯水库的王某某因是否捡得王某某遗失的腰包问题而争执,后王某某发现李胜荣摩托车上的编织袋里有枪支就打电话报警。李胜荣见状,即打电话叫人来帮忙,被告人兰国才闻讯后前来把枪支拿走,当被告人兰国才把枪支运至平楼屯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收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国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运输长砂枪一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运输枪支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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