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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杀人获死缓 主动与妻协议离婚
发布时间:2012-12-03 15:35:54


     本网讯(通讯员 韦翔)   2012年11月27日上午,在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看守所的会见室里,韦剑与其爱妻吴红在离婚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韦剑说:“吴红,我对不起你,这辈子我不能好好照顾你与儿子了,你回去另找一个好人嫁了吧……”。吴红说:“韦剑,你一定要好好改造,我不会再去嫁人,我会带好孩子等你回来的……”。

    早在1990年8月份,韦剑与吴红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2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先后生育了两个儿子。2005年双方共同建造砖混结构平房一座(两层)。2011年6月,韦剑因吴红与他人争吵而持刀捅刺被害人胸部数刀致被害人死亡,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2年10月被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羁押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看守所。韦剑为了不拖累吴红,在吴红去看望韦剑之际,悔恨不已,总觉欠吴红太多,对不起吴红,强烈要求与吴红离婚,因吴红不同意离婚,韦剑遂向罗城法院起诉要求与吴红离婚。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主办人卢甫霖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庭前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看守所的会见室里调解,韦剑与吴红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最终了却了韦剑的心愿。(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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