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潜江法院致力调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时间:2012-12-03 15:03:55
本网讯(通讯员 彭振林 黄亦田)
11月30,原告杨贵等人一次性从法院领取被告刘山海支付的赔偿款21万余元。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湖北省潜江市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的细心工作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潜江法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逐年增加和处理难度日趋增大的情况,从落实对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的保护出发,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该院对群体性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复杂、疑难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受理后,分别采取“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方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激化和升级。同时还采取与交警大队、当地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基层组织建立协助调解联系制度,对案件多方进行调解。减轻纠纷当事人的心理负担,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团结,避免由此引发群体事件的发生。 截止目前,该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266件,已结260件,其中有205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其中当庭履行185件,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纪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