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伍海琼)
田林一党支部书记为了把集体补偿款挪作私用,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之便造假,从而侵吞五万多元。近日,王全军被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截至2009年1月,田林县移民局下拨百乐乡八洞村集体补偿款到该村委会的帐户。2009年6月25日,被告人王全军利用其担任田林县百乐乡八洞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村理财小组组长及保管村公章、现金支票、村理财小组成员私章、村集体的存折的职务便利,伪造手续,以补偿其家桐果林地的名义于同年6月27日从八洞村委会的帐户上将53184.6元转入其个人帐户。次日,被告人王全军将53184.6元取出用于私人建房和家庭开支。2011年9月9日、18日,被告人王全军将冒领移民集体补偿款53185元退还百乐乡八洞村集体。2012年8月6日,被告人王全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全军身为村党支部、村委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经管本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集体53184.6元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