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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丰:检察干警工作违反"十禁"将追责
作者:赵敏 发布时间:2012-12-04 16:08:47
为强化对检察干警突出作风问题的整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近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制定了《加强作风建设的十项硬性规定》。
据悉,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为:不得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进行打牌、玩电脑游戏、QQ聊天、上网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营利性活动;办公电脑不得安装游戏、QQ、影视、炒股等软件;严禁在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活动;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都不得进行赌博;严禁警车、公务用车私用;严禁无证驾车;严禁擅自使用警车、公务用车,警车、公务用车,离开本县(市),必须事先经检察长批准;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餐馆、宾馆和娱乐场所附近;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速驾车。 一旦发现违反以上十项硬性规定的,除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即:一般干警违反以上规定的,在严厉追究该干警的责任的同时,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违反以上规定的,在严厉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其分管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违反以上规定的,在严厉追究其本人责任的同时,追究检察长的责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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