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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法院提高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亮新招
发布时间:2012-12-04 14:29:20
本网讯(通讯员 张恒飞)
今年以来,江西省井冈山法院为提高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调解率,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亮出新招,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该院把调解率列入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超过规定比率的给予奖励,对未达到规定比率的实行扣罚。从而极大地提高了业务庭和审判人员对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 该院通过组织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庭审观摩,相互咨询,案情分析等方式,促使法官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实现共同提高。 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原因复杂多样,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该院在开展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中,非常注重借助民间力量协助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 根据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或影响大小等因素,该院在落实调解措施时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对一般的民商事案件 由主审法官负责;对较为复杂的案件由业务庭负责人负责;对疑难复杂或在辖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则由分管院长把关,确有需要的院长也直接介入。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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