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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称妻“好赌”诉离婚 举证不足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2-12-04 15:34:28


     本网讯(覃江萍)   婚姻并非儿戏,不能随心所欲。近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举证不足的离婚纠纷进行宣判:驳回原告李林的诉讼请求。

  原告李林与被告陆雯雯于2004年7月登记结婚,次年元月生育男孩李小鹏。婚后夫妻之间因家庭琐事偶有磨擦。2011年5月20日,被告因赌博被公安部门抓获后释放。2012年2月14日情人节,因原告送其他女子回家被被告发现后,双方产生肢体冲突。2012年6月5日,原告以妻好赌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诉离婚。

巴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是合法的夫妻。原告以被告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妻子义务为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被告对此不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告对其上述主张负有举证的义务,本案原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无法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院对原告的离婚请求,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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