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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撞上对向行驶车辆被拘2月罚3千
发布时间:2012-12-04 11:08:16


     本网讯(通讯员 罗荣根)   周林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后碰撞上对向行驶的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逮捕。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2月3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周林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8月28日晚,被告人周林在巴马镇练乡村六王屯罗叶家喝酒后,当晚20时许,醉酒后驾驶一辆面包车从六王屯开往巴马县城方向,当车行驶至G323线巴马县境内1401KM+900M处路段时,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刮,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周林主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处理。案后,主动赔偿被害人医药费以及其他经济损失费5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林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伤员,等待交警处理,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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