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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锁王”一个月疯狂作案14起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2-12-05 15:14:52


     本网讯(通讯员 王锋)   “开锁王”牙红飞利用自制钥匙打开他人门店,疯狂盗窃他人财物,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作案达14起,案值达1.5万多元。2012年12月4日,广西凤山法院以牙红飞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牙红飞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刑释后仍不思悔改,认为是自己盗窃水平不高才被公安机关查获。于是,牙红飞开始研究开锁技术。

    2012年5月1日凌晨,牙红飞窜到凤城镇民乐路,利用自制的钥匙打开一家商店大门锁头后,入室将烟柜上价值1000多元的各种香烟全部盗走。一个星期过后,他发现警方没有找他“麻烦”,于是继续实施他的“开锁盗窃致富计划”。到2012年6月9日牙某被凤山县警方抓获时止,其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入室盗窃14起,盗获电脑、电视机、电动车、香烟、饮料等物品近100件,总价值达1.5万多元。

    凤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牙红飞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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