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赌博成性男子拿到离婚判决书悔恨落泪
发布时间:2012-12-06 11:07:42


     本网讯(通讯员 张海 黄宁英)   沾染赌博恶习,不仅输掉了家里全部积蓄,而且还屡教不改。11月5日,被告张华收到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后悔的眼泪夺眶而出。

    1996年2月6日,李花、张华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8年7月23日生育一女孩。由于张华经常赌博,2011年3月26日李花向田林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考虑两人的情况后判决不予离婚。但后来张华赌博恶习屡教不改,10月30日,李花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与被告离婚,婚生的小孩由原告抚养,由被告给付小孩生活费每人每月3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按正式发票各负担一半,位于田阳县共同建起一幢二开间二层楼房归被告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双方并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合法。由于被告有赌博行为而引起夫妻矛盾,为此,原告曾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本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之间仍互不履行义务,被告对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本院予以支持。最后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李花与被告张华离婚;婚生女儿张琳由原告抚养并随其生活,女儿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原告自行负担,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位于田阳县两开间二层楼归被告所有。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