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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检察院:办理线索和办理案件同样重要
作者:游春亮 马堃 张俊超   发布时间:2012-12-07 08:54:17


    “去了很多机关,都没有让我感到如此温暖、舒心,让我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非常感谢检察机关。” 近日,案件当事人夏女士万分激动地握住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周正新的手,如是说。

    原来,早在去年4月,夏女士因一起交通伤害案,与肇事方产生了纠纷,由于处置该事故的执法人员未及时、正确履行职责,该事故责任最初无法认定。而肇事方不仅不承认其对夏女士造成的伤害,还在网络上广泛散布“做好事被讹诈”等不实言论,对夏女士进行攻击,致使夏女士名誉受损,就连身边的至亲好友也对她的人品产生了怀疑。身心都受到伤害的夏女士多方投诉上访,经过该执法部门的上级单位认真复查,终于认定了肇事方责任,对第一次执法错误进行了纠正。而前期执法人员执法不当的行为和蛮横无理的态度,对夏女士身心造成的伤害仍未得到弥补,每当想起这件事,她依旧寝食难安。

    今年8月份,夏女士怀着期盼的心情,走进了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举报该执法人员的渎职行为,要求检察机关给予公正处理。

    经评估,夏女士的举报作为一条渎职案件的线索,交由反渎局查办。经过对材料的认真的审查和对案情的深入分析,反渎局认为该线索难以成案,但对于夏女士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诉求,也不能置之不理。

    而此时,南山区检察院反渎局正人手正是捉襟见肘,大量人员被市检察院抽调联合办案,反渎局局长周正新因腰间盘突出,卧病在床。在无法抽出人手的情况下,周正新带病上阵,两次约见夏女士,仔细听取她的诉求和理由,并带领同事到案发现场实地勘查、了解情况。办案人员邬浩、张俊超在工作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牺牲休息时间,多次走访相关部门,调取证据材料和执法档案,掌握了第一手证据材料,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瑕疵一一查清。在此基础上,周正新局长与执法人员李某进行约谈,指出其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反渎局扎实细致的案件证据面前,李某终于承认,在办理夏女士案件时,由于自身经验不足和疏忽,执法行为确实存有不当,给夏女士造成了伤害,并主动提出要当面向夏女士赔礼道歉。

    11月23日,在办案检察官的见证下,在反渎局的办公室内,李某对夏女士深深地鞠躬,就自己的执法不当给夏女士带来的伤害表示最诚恳的歉意。而就此事奔波数月的夏女士,脸上也浮现了久违的笑容,表示愿意接受李某的道歉。

    夏女士的信访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而周正新局长也只是淡淡一笑:“而对于反渎局来说,这甚至算不上一个完整的案件,只是我们每年排查的几十条线索中的一条。但在我们眼中,办理线索和办理案件同样重要,群众诉求无小事。”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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