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90后”男子顺手牵羊窃朋友财物被拘役
发布时间:2012-12-10 08:52:48


     本网讯(通讯员 马银伟 何艳春 张玉柱)   到朋友宿舍找朋友,朋友不在,男子盗窃朋友财物。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以梁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4月20日10时许,“90后”梁某去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阳光奥斯特酒店职工宿舍内找朋友阿某,发现该宿舍无人,遂盗窃该宿舍内钱包一个(价值人民币90元),钱包内有现金820余元;并盗窃两部手机,盗窃财物总计价值人民币2069元。

    梁某盗取财物后,回吉林省老家待了几天,后返回达拉特旗继续打工。在网吧上网时,梁某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梁某退赔了部分赃物及赃款,梁某家属代梁某赔偿了被害人各项损失12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2年6月29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以梁某犯盗窃罪,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羽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