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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顺手牵羊窃朋友财物被拘役
发布时间:2012-12-10 08:52:48
本网讯(通讯员 马银伟 何艳春 张玉柱)
到朋友宿舍找朋友,朋友不在,男子盗窃朋友财物。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以梁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4月20日10时许,“90后”梁某去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阳光奥斯特酒店职工宿舍内找朋友阿某,发现该宿舍无人,遂盗窃该宿舍内钱包一个(价值人民币90元),钱包内有现金820余元;并盗窃两部手机,盗窃财物总计价值人民币2069元。 梁某盗取财物后,回吉林省老家待了几天,后返回达拉特旗继续打工。在网吧上网时,梁某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后,梁某退赔了部分赃物及赃款,梁某家属代梁某赔偿了被害人各项损失12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2年6月29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以梁某犯盗窃罪,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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