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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三”夫妻离了婚 双胞胎儿子伤不起
发布时间:2012-12-10 09:37:53


     本网讯(通讯员 马银伟 何艳春)   有一对双胞胎孩子是无比幸福的一件事,但是一对夫妻却在孩子五岁的时候毅然选择了离婚。这离婚协议一签,最受伤的一定是这双胞胎孩子。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调结这起离婚案,原告马某与被告任某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双胞胎婚生子全部由马某抚养,抚养费由马某全部承担,任某享有随时探视权;案件受理费50元,由马某承担。

    2006年12月18日,马某和大其三岁的甘肃女子任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双胞胎儿子。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马某和任某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争吵打闹。2012年7月26日,马某将妻子任某起诉到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任某每月承担1000元抚养费。

    在法官的多次协调下,马某执意离婚,而任某也同意离婚。故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如上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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