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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欲“二婚”隐瞒婚姻状况被判婚姻无效
发布时间:2012-12-13 10:56:44
本网讯(王立群 莫孟姣)
一香港男子为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隐瞒已结婚的事实真相,与他人另行登记结婚。12月10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对这起重婚案作出判决,确认吴雅与刘志辉的婚姻无效。
刘志辉是一名香港公民,吴雅在与其自由恋爱后于2006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刘志辉遂于2008年外出离家至今未归。吴雅在四处找寻丈夫期间,发现刘志辉在与其登记结婚前,竟然于1989年1月已与另一名女子登记结婚。吴雅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与刘志辉的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志辉在与他人仍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吴雅登记结婚,故两人的婚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重婚的情形,其婚姻关系应属无效。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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