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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中院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办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2-12-13 15:39:55
本网讯(通讯员 乔四厚 马银伟)
今年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臧建平在各类会议上多次要求,刑事审判工作要狠抓制度落实,刑事法官要研究透彻每一起案件的案情,做到事实依据充分;并要准确应用法律,做到法律依据扎实,从而提高办案质量。
臧建平要求全体刑事法官要继续执行“宽严相继”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要认真学习两高三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特别是对死刑案件客观证据一定严格审查,不能出现一点差错。 要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化工作,同时要监督各基层法院扎实有序开展。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案件外,每一起案件的判决结果都应当附量刑规范化评议表,要与公诉机关加强联系,庭审中定罪与量刑程序分别进行,使此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 要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逐步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被告人,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消除的,要即时收监执行,要加强与监管部门联系。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要由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严格执行院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审判秘密,确保网络安全,禁止在办公区接待当事人,自觉抵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刑事案件多属重大、疑难、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案件,一定要慎之又慎,“朋友要交、泽友要准、交往有度、不忘原则”。 责任编辑:
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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