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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中院司法审判以人为本重效果
发布时间:2012-12-13 16:00:33
本网讯(马银伟 乔四厚)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罪犯的同时,千方百计保护被害人亲属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做好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甘肃省通胃县坪乡镇亢川村的孟淑宏(被害人之妻)将一面“真正为民的好公仆”锦旗送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孟祥适手中,深深地表达对办案法官的感激之情。
被害人亢某等三人在东胜区什拉乌素“小武烧烤店”因要了啤酒未付账而与店主武军军等人发生争执,并将武某等人打倒在地。后武某用凳子将亢峰打倒,并用菜刀将亢某胸部右侧砍伤,亢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亢某系右胸部受锐器一次性作用后胸外侧动静脉完全断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告人武某案发后投案自首。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武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被害人存在过错,且被告人投案自首,故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赔偿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239319.04元。然而,案结事并未了,该案民事部分并未赔偿,由于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刚来东胜打工谋生,根本无力赔付如此巨额费用;而被害人家更是雪上添霜,上有年迈的父亲,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承办人员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千方百计做被告人亲属的工作,经多方努力,被告人亲属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东挪西凑,主动赔偿了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70000元。为避免被害人妻子与父亲之间分配产生矛盾,办案人又将70000元赔款在他们内部之间作了合理分配。被害人妻子孟淑宏对办案法官的行为深表感激,遂将一面锦旗送来,表达心中无限感激之情。 今后,刑一庭在审理案件中,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罪犯的同时,千方百计保护被害人亲属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 本案中,之所以对被告人武某从轻判决,主要考虑到被害人有过错,这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而法官积极主动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为被害人家属索赔,并将索赔款在被害人家属间合理分配,法官能将工作做的这么细,难怪被害人家属要送锦旗给法官。这样的法官与眼花法官相比,可谓天上地下,天堂和地狱。司法为民,其实不是用口号所表达的,而是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细致处理中,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这才是法官的天职。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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