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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判入狱八年半 “80后”妻子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2-12-14 10:01:24
本网讯(黄敏 韦景阳)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80后女子蓝秀娟,因丈夫黄德一犯罪被法院判刑八年零六个月,极大地伤害了夫妻感情,她为此起诉要求离婚。近日,经都安县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蓝秀娟与被告黄德一于2005年5月经人介绍相互认识,2006年4月11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6年5月26日生育一孩子。婚后初期,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孩子后,被告人黄德一因犯贩卖毒品罪和窝藏赃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现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某监狱服刑。 由于被告黄德一的犯法行为,并被法院判处较长的刑期,极大地伤害了夫妻感情,蓝秀娟为此伤心绝望不已。2012年7月11日,原告蓝秀娟向都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黄德一离婚;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直至其成年为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蓝秀娟与被告黄德一离婚;婚生子由原告蓝秀娟直接抚养,直至其成年为止;孩子长大后随父随母生活由其自行选择。 (文中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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