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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半年内盗窃轿车九辆价值200万元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2-12-14 15:10:11
本网讯(肖福林)
江西省会昌县一男子,流窜于江西省和福建省之间,不到半年盗窃同一品牌轿车九辆,价值200余万元。2012年11月14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被告人彭小华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小华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2年3月2日期间,单独一次、结伙八次共九次先后窜至江西省会昌县县城、会昌县周田镇、文武坝镇、福建省长泰县、长乐市等地共盗窃同一品牌轿车九辆,价值总计人民币206.551973万元。 被告人彭小华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彭小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所规定的立功情节。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法院受理本案后将择期开庭和宣判。 (文中人名系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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