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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法院实现调解率、息诉率“双赢”目标
发布时间:2012-12-17 14:16:42
本网讯(建房员 黄朝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不断探索调解新思路、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和调解技巧,使得大批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调解率高”、“息诉率高”的工作目标。今年1-12月,该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共899件,审结883件,结案率为98.2%,调解结案708件,撤诉781件,调撤率为88.45%以上调解结案后,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义务达100%。
立案前调解是该院近年来一贯坚持的做法,通过边立案,边调查,边调解的方式,让一些简单矛盾纠纷案件在立案时或开庭前得以调解,以减轻当事人诉累,消除双方误解,化解矛盾。 庭审中调解。这是该院调解结案率高的成功做法之一。庭审中,针对不同的个案该院采取不同的方式,总结、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对婚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相邻纠纷等类型案件,采取“冷处理法”。即先把案件放一放,拖一拖,让正在气头上的双方当事人头脑先冷静一下。待双方情绪均趋于平静后,再深入全面地了解案件深层次的原因,准确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和感情的融洽点,摸准调解的切入点,再召集双方到庭调解,对他们耐心说服教育,本着诚心、公心、爱心和细心进行调解,使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坚持多方调解。该院在调解方面,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挖掘有助于法院做好调解工作的社会资源,积极借助乡镇政府、村民调解委员会、当地司法所这些基层组织及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等社会力量,协助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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