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彦)
12月14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在刚刚挂牌成立的湘潭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湘潭县一职礼堂内,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对2名涉嫌抢劫的90后犯罪嫌疑人进行现场庭审和宣判,为3000多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让他们零距离感受了司法的魅力。
“请全体起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在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0月19日晚,被告人罗某、王某伙同王某的哥哥骑着摩托车窜至茶恩寺镇一偏僻山岭,拦住骑摩托车路过此地的钟某,抢走其价值7325元的摩托车,并逼迫钟某交出身上的100元现金和一台价值931元的波导手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经过控辩双方近两个小时的激烈交锋,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罗某、王某抢劫罪名成立,鉴于案发后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主动将劫取的摩托车退还给了被害人,可酌情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罗某、王某有期徒刑各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活生生的案例,给在场的师生带来了极大的感触。“今天的庭审,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法律,很受教育。我会时刻谨记,做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县一职的小张同学说,相比平时枯燥的法制课,他更喜欢这种学习的方式。该校一名教师则表示,庭审把书本上生硬的法律知识真实地展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法制教育的效果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