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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疯狂盗窃变压器铜芯被判刑罚5年
发布时间:2012-12-17 11:33:27


     本网讯(黄敏 李燕飞)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隆福乡一17岁失足少年阿力,受到同村不良青年韦家定的蛊惑、邀约下,一而再再而三,专门偷变压器的铜芯拿去变卖换钱来用。2012年12月7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阿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韦家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12年5月25日凌晨,被告人韦家定、阿力合谋后窜到都安县澄江乡八仙开发区唐秀立家附近,把唐秀立家已暂停使用的一台80千伏安变压器的铜芯盗走。次日,被告人韦家定将盗得的铜芯拿到南宁市鲁班路一废旧收购站变卖,获款人民币2200元,其中阿力分得500元。经估价,该被盗的变压器价值为人民币12264元。

    2012年5月2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韦家定、阿力合谋后窜到都安县安阳镇益梨社区,把谭为利用于个体打砖场且已暂停使用的一台125千伏安变压器的铜芯盗走。次日,被告人韦家定将盗得的铜芯拿到南宁市变卖,获款人民币3000元,其中被告人阿力分得800元。经估价,该被盗的变压器价值为人民币18284元。

    2012年6月17日4时许,被告人韦家定、阿力合谋后窜到都安县安阳镇益梨社区,欲把黄坚家停用的一台50千伏安变压器的铜芯盗走,当两被告人把变压器卸下时被附近的村民发现,后逃离现场。经估价,该被盗的变压器价值为人民币9702元。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阿力念书到初中二年级时,因学习成绩不好,便辍学外出打工,由于未读完九年义务教学而过早离开课堂,没有形成正确的是非、荣辱、美丑、善恶观念,之后在不良朋友的邀约下共同实施犯罪活动。

在法庭上,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非常悔恨,要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家定、阿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韦家定、阿力合谋实施盗窃他人财物,是共同犯罪。被告人韦家定在共同实施盗窃后,擅自决定把盗窃所得的赃物卖给他人,并占有大部分赃款,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阿力在分赃时,只分得一小部分赃款,在案件的作用较小,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被告人韦家定、阿力为化名)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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