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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精神文明创建 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作者: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院长 冯印奎   发布时间:2012-12-17 14:58:00


    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现设有政工科、监察室等12个职能部门,派出杨岗、虎头、伟光、东方红四个人民法庭,现有班子成员6人、政法专项编制74人。

  近年来,虎林法院年均受理各类案件2300件左右,综合结案率达到98%。虎林法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先进单位、正规化建设先进集体、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鸡西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政法先进单位、优化环境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鸡西中院评为优秀法院;被虎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30余次。个人受到省、市级表彰和奖励63人次,收到锦旗22面、感谢信8封,虎林法院的人民满意度正日益提高。

   一、围绕精神文明创建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虎林市法院是2009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几年来,虎林法院在市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在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以司法公正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大力弘扬司法文明,以廉洁、公正、文明的执法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了虎林法院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措施。院党组始终把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法院形象、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放松。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督促和检查落实。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切实效果,制订了《虎林市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四年规划》,把精神文明创建同建设“生态、宜居、幸福虎林”结合起来,将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内容和要求,量化细化到年度《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中去,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机制,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以及文明庭(室)的创建活动,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知识问答,开展志愿者服务,力促虎林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院党组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院领导班子平时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于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学习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坚持以身作则,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干警做出了表率;平时班子成员注重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指导工作。一些重大疑难案件亲自调查了解案情,亲自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注重把市委出台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会议精神,同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有效性,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

   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平时,党组成员带头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深入所在支部,认真过好组织生活,努力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倾听干警的要求和呼声,加强与干警的思想交流。同时,班子成员注重搞好团结,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使领导班子内部始终充满融洽健康的民主气氛;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凡事求得思想上的一致和谅解。党组成员坚持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反腐倡廉的模范,做严肃执法的表率。

  ( 二)抓好队伍建设,传播精神文明。 实现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几年来,虎林法院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要求,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首先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抓好作风建设。坚持开展宗旨教育、廉洁勤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其次是注重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以强化司法技能训练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各级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业务讲座、理论研讨,自行开展书记员速录、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等评比活动;创造条件,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司法考试等方式,为干警搭建学习“平台”;组织“诉讼文书大练兵”活动,审委办定期组织庭审观摩,积极开展诉讼文书评比,有效提高了干警整体办案水平。第三、认真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虎林法院把廉政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从制度层面上不断加强和完善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院内聘任10名兼职廉政监督员,对干警执法办案进行内部监督;在人大、政协、企业、社区等部门聘请10名特约监督员,加强外部监督,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几年来,虎林法院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 第四、发挥法院职能,传播精神文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虎林”建设。近几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06件,审结206件,结案率100%。 共判处人犯281人、当庭宣判128件,当庭宣判率62.14%。。审判中,注重把“平安建设”的措施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努力钝化矛盾。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依法调处经济关系和社会矛盾,充分发挥经济发展“促进器”和社会矛盾“减压阀”作用,通过加大民商事案件审判力度,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2009年以来,共新收民商事案件2555件,审结2553件,结案率99.92%;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几年来新收行政案件34件,审结34件,结案率100%;坚持和谐执行的司法理念,积极创新执行举措,细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近几年共执行案件740件,执行标的额2948万元;积极抢占宣传工作的制高点,做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充分利用审判工作的优势,通过各种手段,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工作中,我们结合办案,就案讲法,以案释法,教育公民以法律为准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荣辱观、幸福观和道德观;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宣判、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提高了公民的法制观念;通过积极参与以法治校、以法治村等专项治理活动,推动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积极拓展渠道,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法院工作,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党的建设,体现宗旨服务。 虎林法院坚持从制度创新、强化管理入手,建立了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保证和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开展。党组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在全院形成了党组书记、机关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确立了党建工作在整体工作中的位置。做到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坚持制度创新,把党建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党组议事制度》、《党建工作制度》等,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办事,减少了工作随意性。同时,把党建工作同法院文化建设相结合。按照公正、高效、文明的要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了阅览室、文体活动室,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体察群众疾苦,实行司法救助。弱势群体一直是我党和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人群,也最需要司法文明的关怀庇护。为此,虎林法院对这部分群体格外关心,重点帮助,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歇力解其忧。认真执行法律和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救助的各项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年老体弱的当事人及时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几年来,共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10万余元,切实体现出了现代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净化服务窗口,弘扬司法文明。虎林法院把接待、立案工作作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文明的“窗口”,设立必要的文明用语牌匾和便民设施,通过建好硬件、完善软件来强化利民措施;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亲近和信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树立人民法院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

   一是注重法院文化建设,树立文明机关形象。成立了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订了《文化建设三年规划》,修订完善了45项规章制度。建活动室、荣誉室、图书室等,在法院走廊显著位置设立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图版、政务公开和优质服务公告板。虎林法院筹措资金,加强立案大厅和信访大厅建设,设立当事人休息室、候访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使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有喝水、看报、休息的场所。同时,积极营造庄重、整洁、文明的执法办公环境,重新修订了《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了环境卫生标准,定期进行检查。近两年,虎林法院先后投入80多万元进行了信息化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对院机关门及办公桌椅、电脑进行了更换,已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使执法环境和办公条件更加庄重整洁。各法庭机动车辆和微机全部配齐,内部设施及办公用具也得到了充实和更换,执法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为实现科技强院,提高物质装备的信息化含量。虎林法院建起了本院局域网,使立案、审理、执行、归档都能实现网上运行,案件在各诉讼阶段的情况一目了然。在机关重要部位安装了摄像头,建成了能够对重点防范部位、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的监控系统。

  二是坚持“两便”原则,提高服务水平。修订完善了《虎林法院二十六条便民措施》,落实立案联络员制度,通过在各人民法庭设立的立案联络员,及时将群众要求起诉的案件送到院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审查立案,方便群众诉讼,解除边远地区群众到院机关立案的奔波之苦;实行了立案“一站式”服务、“流水式”作业,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努力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注重从小处做起,通过和蔼、真诚、周到的服务,消除当事人的无助、茫然和紧张心态,解决当事人诉讼可能遇到的种种不便,增强司法工作的亲和力,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三是推行审判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强化庭审功能,突出认证环节和庭审说理,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公开断理,使赢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者败得明明白白;抓好了裁判文书改革。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内容,使法院裁判文书成为公正文明司法的载体。同时,我们加强诉讼指导,方便群众诉讼。向当事人交待清楚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增强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的可预见性,使其谨慎选择诉讼手段,防止不必要的诉累。另外,虎林法院还规范法官庭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树立庄重、中立的文明司法形象。

  四是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信访稳控。落实信访工作“三位一体”工作职责,完善“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近几年来,正副院长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使大量矛盾得以化解。坚持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避免将矛盾集中到宣判之后或执行环节当中。根据审判的不同环节采取调节、化解、引导等程序解决问题,对已经上访的案件,接到反馈信息后,立即通报给责任单位,确定责任人,制定稳控措施。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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