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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刑释仅35天狂盗摩托车受审
发布时间:2012-12-18 11:53:13


     本网讯(黄敏 韦景阳)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80后男子韦志昌,因犯抢劫罪刑满释放仅35天又起贼心,与同伙狂盗摩托车而出庭受审。2012年12月12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家住都安瑶族自治县一偏僻山村的韦志昌,家庭极为困难,因犯抢劫罪,2009年9月被法院判刑,2012年4月24日刑满释放,获释回到一贫如洗的家后,他不思通过辛勤劳动来改变家庭现状,依然铤而走险,继续走上不劳而获的邪路。

    2012年5月29日13时许,被告人韦志昌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新兴街旧市场鸡行附近,将高岭镇龙州村一村民的一辆男式红色铃木牌二轮摩托车盗走。后拿到南宁卖掉,获款300元。经鉴定:涉案摩托车价值人民币5165元。

    2012年7月29日13时许,被告人韦志昌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安阳大道大阳摩托车车行附近,将安阳镇益梨社区一村民的一辆黑色男式雅马哈牌摩托车盗走。后拿到南宁市卖掉,获款700元。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340元。

    2012年8月2日13时许左右,经合谋,被告人韦志昌、蓝家山窜到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新兴街,将澄江乡红渡村一村民的一辆红色凌肯牌男式摩托车盗走。韦志昌在澄江乡红渡村红渡桥头连人带车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蓝家山脱逃。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672元。

    2012年8月2日,被告人韦志昌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过了不久,2012年10月9日,蓝家山也落网。

    在法庭上,被告人韦志昌、蓝家山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要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将择日宣判。

    (文中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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