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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心中的“保护神”
——江西省会昌法院“扶残助残”工作纪实
作者:孙云长 伟炜   发布时间:2012-12-18 16:09:57


    近日,来自浙江的陆先生将一面绣着“人民的保护神”的锦旗送到了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陆先生系浙江省慈溪市人,2012年5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腿部致残,面对巨额的医疗费,本来家境贫困的他,更是雪上加霜。陆先生与肇事车主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将陆先生一家逼入绝境。带着全家人的希望,陆先生在亲属的陪护下千里迢迢来到交通事故事发地会昌法院来求助。办案法官热情接待了他,在倾听他的痛苦叙述及查看了相关材料后,办案人员立即启动了该院的扶残助残工作机制,当即给其办理了立案和缓交诉讼费手续,陆先生看到办案人员如此高效的工作时,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同时,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履行,办案人员迅速为其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庭审中,经过办案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告受到了教育,双方在平和的气氛中达成了协议,被告南城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当庭付清了赔偿款55000元,并承担了诉讼费。当其亲属拿着沉甸甸的赔偿款,陆先生握着办案人员的手眼含热泪地说:“你们真是人民的保护神啊,我们全家人永远都会感激。”

    这是会昌县人民法院扶残助残工作的一个缩影。

    在谈及扶残助残工作时,会昌法院院长傅勇辉颇为感慨:“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给残疾人群体多一份关爱,多一缕希望,是我们的社会责任。‘扶残助残活动’将审判工作向前向后拓展和延伸,意义深远,我们要放大活动的品牌效应,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汇聚社会各方的爱心和力量,为残疾人撑起一片天空。”

    热心助残创辉煌

    会昌县是国家贫困老区县,全县有各类残疾人20000余人,绝大部分住在农村、山区,每年涉残纠纷、涉残案件也在50件以上,为此,会昌法院于一九九三年成立“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在司法扶残助残道路上历经二十载风雨。先后被中残联表彰为“扶残助残先进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志愿帮残助残先进单位”和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二十年来,“巡回法庭”共审理涉及残疾人案件1000余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1252起,挽回经济损失800万余元,减、免诉讼费100万余元,安排义务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151人次,先后为残疾人安排食宿520人次,安排翻译52人次,安排车辆接送389人次。巡回法庭”被人们誉为情系残疾人的“法律保护神”。

    在会昌县法院有个惯例,每年的“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等残疾人的重要节日,他们都会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走上街头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以及免费发放残疾器具,这些活动多年来已形成传统,几任院长先后参加。今年5月18日,在全国第二十二个助残日到来之际,会昌法院与会昌县残疾人联合会开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法律咨询活动,院长傅勇辉、会昌县残联理事长曾庆华等领导出席活动。现场发放了“残疾人合法权益巡回法庭”联系卡和诉讼指南等材料200余份,发放残疾人用品用具100余件,解答有关法律咨询200余人次。通过积极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和耐心细致地为残疾人解惑答疑,受到了前来咨询的残疾人朋友们的欢迎,取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细心助残显真情

    今年年初,残疾人刘某因交通事故失去双腿,因行走不便,通过查询得知了会昌县人民法院的电话,本是想咨询立案的程序,没想到会昌法院了解到刘某的情况后,立即安排立案庭法官为其上门立案,提供法律服务,刘某感慨道:“真没想到法院为我们考虑的这么周到,竟然这么快就能上门为我立好案,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这只是该院为残疾人构建“无障碍服务环境”推行的一个新举措。

    近年来,为改善残疾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活动的司法环境,该院推行多项举措。一是在立案大厅及审判庭设立了无障碍通道及绿色窗口,对残疾人士实行优先接待、专人接待,并设立专门供残疾人士休息的区域和使用的卫生器具,免费向有需要的残疾当事人提供助听器、老花镜、轮椅、拐杖等助残设施;二是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无法亲自到法院立案的群众实行邮寄立案、传真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及对身体残疾导致行动不便又无力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由立案庭派人专程到当事人住所,上门办理立案手续;三是涉残案件上实行“四优先”原则,即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在各个环节对残疾当事人实施人文关怀;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自2011年以来,我院共为近90起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近15余万元,其中涉及残疾人诉讼的案件30余件,占救助案件数量的三分之一,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精心助残推发展

    《开展重塑扶残助残工作先进集体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使“扶残助残”工作更规范、目标更明确、社会影响更广泛。

    扶残助残工作开展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赣州市残联还将该院扶残助残的工作机制,向全市各县(市、区)推行,并要求借鉴学习。今年,会昌县委县政府对该院扶残助残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和期待:“县法院最近特别是今年以来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工作既注重法律效果,又注重社会效果,为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全县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望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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