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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劳务者坠伤 法院调解获补偿
发布时间:2012-12-20 15:45:45
本网讯(通讯员 劳波涛)
原告冯广平是村里的泥瓦匠,农闲时给村民建房挣钱作为补贴家用,不料这次在为被告家建房时不慎从高处跌落摔伤,出院后向雇主索要医疗费未果,遂诉至法院。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旧州人民法庭成功调结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宋木、马秀莲补偿给原告冯广平20000元人民币。
2011年12月13日,冯广平为宋木、马秀莲建房,在搭建模板过程中由于顶木歪倒模板滑落,导致他从高处跌落摔伤。经百色右江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断为:胸部损伤、两侧肺挫裂伤、左侧多发肋骨骨折、左侧血胸,鉴定为九级伤残。后经与雇主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均无异议,但认为原告在建房时不注意安全,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自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经过主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反复协商后最终自愿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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